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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年半后。
我的店从一个小杂货铺,变成了一个小超市。
那天晚上,我走在回家的路上。
路过一个桥洞的时候,听见里面有人在说话。
“给点钱吧,我好几天没吃饭了。”
我低头一看,桥洞里蹲着一个人。
衣服破烂,头发打结,脸上全是泥,一条腿瘸着,另一条腿蜷在身下。
我看了他一眼,觉得眼熟。
他也看着我,愣了半天,突然叫出来。
“姐?”
杨耀光。
“姐,是我啊,耀光。”
我站在桥洞口,看着他。
他从地上爬起来,一瘸一拐地朝我走过来。
“姐,你怎么在这?”
“我住这。”
“姐,你过得好吗?”
“还行。”
“姐,我……”
他说不下去了,低下头,肩膀在抖。
我看着他,想起小时候的事。
他五岁,我八岁,他摔倒了,膝盖破了,哭着喊姐姐。
我跑过去把他扶起来,背他回家。
他趴在我背上,不哭了,说姐姐你真好。
那是三十年前的事了。
“姐,我错了,我真的错了。”
“你错了跟我没关系。”
“姐,你救救我,我快死了。”
“你死不死的跟我没关系。”
我转身走了。
他在身后喊。
“姐!姐你回来!”
我没回头。
我走在路上,路灯亮着,街上人来人往。
这座城市很大,大到可以装下所有人的梦想。
这座城市也很小,小到连一个容身的地方都要自己挣。
我想起五年前的事。
那时候我十八岁,在工地上搬砖,一天挣两块钱。
工头问我,你这么小,怎么不读书。
我说没钱。
他说你爸妈呢。
我说他们有钱,但不是给我的。
工头笑了,说你这个小姑娘,说话有意思。
不是有意思,是真的。
那个家有钱,但那些钱是给儿子的,不是给我的。
我给他们盖了房子,他们还觉得不够。
我给他们还了赌债,他们还觉得不够。
我把自己的一切都给了他们,他们还觉得不够。
他们要我的命。
我给了。
然后我死了。
现在的我,是重生的。
不为任何人活,只为自己活。
我走到家门口,掏出钥匙,开门,进屋。
屋子里很安静,灯光很亮。
我换了鞋,洗了手,坐在沙发上。
茶几上放着一张照片,是我自己的单人照。
照片里的我,穿着新衣服,笑着,眼睛里有光。
这是我唯一的一张照片。
也是我最好的一张照片。
因为这张照片里的我,不是谁的姐姐,不是谁的女儿,不是谁的帮工。
是我自己。
杨菱。
一个从北方小城逃出来的女人。
一个被家人从户口本上抹掉的人。
一个靠自己双手活下来的人。
一个不再为任何人活着的人。
只为自己活。